安徽进一步明确殡葬服务收费政策 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殡葬服务收费政策,优化殡葬服务定价权限,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不得收费。
近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对标国家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部署要求,细化完善安徽省殡葬服务收费配套实施政策。
在定价权限方面,通知优化规范了殡葬服务收费的政府定价项目和权限,将政府举办或参与举办的经营性公墓(骨灰堂)的墓(格)位使用费和维护管理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殡仪服务基础项目收费、生态安葬费、城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墓(格)位使用费和维护管理费授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不再授权县级人民政府定价。
通知要求建立殡葬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分级确定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清单、非基础项目清单和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不得收费。同时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市民政部门要集中公示并及时更新殡葬服务机构、殡葬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等信息,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好收费公示。
此外,通知还就加强丧葬用品价格指导、建立定期评估制度、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等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建立殡葬服务经营主体运营情况抽查检查、年度报告等制度,构建齐抓共管的殡葬收费监管工作格局,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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