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放宽林墓复合利用地类限制 允许使用III、IV级保护林地用于公益安葬

政策法规 📅 2026-09-17 👁 4 次浏览 🔗 来源:重庆市民政局 ✎ 作者: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民政局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印发通知,在允许使用III、IV级保护林地的前提下适度放宽林墓复合利用试点地类限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目前重庆已布局林墓复合利用试点项目29个,万州甘宁镇公益性公墓成为首个建成投用的林墓复合公墓。

为破解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用地紧张的痛点,重庆市民政局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印发《关于规范推进2023—2024年林墓复合利用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适度放宽林墓复合利用的地类限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统筹用地要素保障。

适度放宽地类限制 强化用地支撑

通知明确在允许使用III、IV级保护林地的前提下,适度放宽地类限制,进一步支持林墓复合利用试点项目建设,为公益性安葬设施用地提供更加灵活高效的政策空间。

全市布局29个试点 探路林墓复合

2023年以来,重庆联合林业、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统筹推进林墓复合利用试点,目前全市共布局建设试点项目29个。万州区甘宁镇公益性公墓成为全市第一个建成投用的林墓复合利用公墓,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打造“孝道文化、生命教育、林下安葬”三位一体的节地生态公园式陵园,实现“见林见绿不见墓”。

规范先行 万州出台首个建设规范

万州区还联合相关区级部门出台《万州区林墓复合利用建设规范(试行)》,成为全市首个林墓建设规范性文件,为其他区县规范推进林墓复合利用提供借鉴,有效破解殡葬设施用地瓶颈、补齐公益性公墓建设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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